关于规划起草工作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12-06    作者:    来源: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数:42

学院“十一五”规划的制定,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大事。规划制定过程的实质是确立发展方向、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的过程。因此,特将起草“十一五”规划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立学院规划起草小组,统一协调和负责规划制定的各项具体事宜。起草小组名单为:

组 长:邵 庆 祥

副组长:金 向 阳

成 员:聂 华 沈小勇 潘华胜 秘书:樊旭敏

二、规划起草的时间安排

1、 12月5日: 召开起草小组会议,明确各自分工和职责;

2、12月6日——12月14: 各小组成员分头查阅资料、访谈和酝酿思路;

3、12月15日: 召开起草小组会议,汇总沟通形成规划整体框架;

4、12月16日——12月26日: 分工负责整理成文,形成《学院“十一五”规划详细提纲》;

5、12月底——06年元月初: 将《纲要》递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6、06年月初——1月12月: 根据修改意见,撰写规划全文(征求意见稿);

7、本学期放假前党政联席会议通过规划全文(征求意见稿);并下发各职能部门和系(部)征求意见。

8、06年2月开学初: 回收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审定通过《“十一五”规划》,正式下发实施。

为使起草工作顺利开展,请各部门在起草小组收集资料时给予协助。

学院办公室

200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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