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七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9-29    作者:    来源: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数:50

职代会各代表小组:

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规定,第七届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已经学院民主选举产生。为此,大会筹委会决定于106在学院行政楼三楼报告厅,举行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请职代会各代表小组通知并召集本组代表于106820准时入场,特此通知。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第一次

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委会秘书组

00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