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教室和场所实行封闭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20    作者:    来源: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数:165

院属各部门:

421是我校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时间,我校蓝楼教学楼将作为考试场所休息室,实行封闭管理。封闭期间,与考试、考务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封闭地点:蓝楼教学楼2楼至5

封闭管理时间:4217:00——18:00

望转属知照!

院长办公室

2012420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