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中华诗词文化学院执行院长邵庆祥、常务副院长斯静亚、教务长沈利斌受邀参与开化县和松阳县“中华诗教标准化县”评定工作。

3月8日,开化县“中华诗教标准化县”评定工作汇报反馈会现场
3月6日至20日期间,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张存寿、刘庆霖分别带队,与我校中华诗词文化学院、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考评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开化、松阳两县“中华诗教标准化单位”创建进行评定认定。评定组对两县的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深化长效机制、提升诗化环境、加大经费支持和培育学校、乡村诗词力量等方面对提出了意见建议。开化县政协主席余尧正,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吕燕以及松阳县委书记梁海刚,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李巍,县政协副主席叶伟兰等分别陪同。

3月18日,评定组在松阳县裕溪乡中华诗词研习馆听取工作汇报
近年来,我校积极响应“浙江省诗路文化带发展规划”和“山海协作”号召,充分发挥中华诗词文化学院、中华诗教促进中心、浙江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等平台作用,聚焦乡村物质文明发展和精神生活富裕,以传统诗词为抓手,在中华诗词学会指导下,携手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大力推进中华诗教标准化单位在浙江省的建设和评定工作。学校参与制定中华诗词学会《中华诗教标准化单位建设标准》和《中华诗教标准化单位评定认定暂行办法》,指导省内各地中华诗教标准化单位创建过程中,在诗路文化传播、乡村诗词美育、文化产业培育、乡村共富实践等方面与山区乡镇展开深度合作,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在开化县、松阳县两地,我校诗教教师曾多次受邀深入各基层单位,为两县的“中华诗教标准化单位”建设提供专业咨询和指导,已协助两县的学校、企业、机关、乡镇、农村等16个单位成功创建省级中华诗教标准化单位。
编辑:陈红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