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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刊、杂志订阅的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2004-11-12    来源:     点击数:

浙经院党〔2004〕16号


关于报刊、杂志订阅的若干规定

各部门、系部:
报刊是广大师生员工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重要时事,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工作参考的重要工具。为使有限的经费发挥了更大的效益,同时避免漏订、重订等现象,对学院报刊的订阅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部门、系部报刊订阅规定
1.订阅原则:选订报刊必须坚持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紧密联系业务、实用适度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娱乐性和生活知识性报刊均不得办理公费订阅。
2.订阅数量:各系、部、处、室的报刊,要在满足政治学习需要的基础上订阅,其中一份必须为党报,可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浙江日报》、《中国教育报》中任选一份,其余报刊可结合本部门学习、业务情况自定。行政科室可选订1—2份(含报纸和期刊);教研室可选订1—2份(主要为专业期刊或报纸);中层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选订1—2份(含报纸和期刊),学院领导根据分管工作需要可选订1—3份(含报纸和期刊)。根据业务工作实际,确实需要增加订阅报刊的品种或数量的,由各部门、系部提出建议,经分管领导审批,列入院图书馆馆藏目录,由图书馆统一订阅和保管。
3. 订阅程序:各系部、部门提出订阅意见(具体包括订阅报刊名称、数量、价格),党委工作部负责审核、备案,经学院领导批准后确定本年度订单目录,并在校园网上公布各部门、系部和学院领导订阅的报刊目录清单,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最终由党委工作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需要委托后勤服务公司订阅、收发。
4.经费:各部门、系部自订的工作报刊,请各部门领导严格把关,经费由本部门承担。如在年度规定期限之外确需办理订阅时,须将邮局报刊订阅清单送党委工作部,核准后方可在财务处办理财务手续。各单位订阅报刊经费原则上不能突破上年度经费额度,由财务处统一掌握。
5.为提高所订报刊的利用率,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各部门、系部需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年终将期刊装订成册统一保管,个人不得收藏部门、系部订阅的报刊。
6. 学院领导政治理论学习用报刊、阅报栏公共用报由党委工作部根据工作需要统计后统一订阅。
7.如各系部、部门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党委工作部负责审核,并最终确认。
二、学生班级报刊订阅规定
学生班级报刊订阅由党委工作部根据需要订阅,大一新生每班一份报刊,大二班级每班两份报刊(其中保证时事政策类一份),大三班级每班订阅报刊两份(均为半年),经费由班级代管费支出。
三、图书信息中心报刊订阅规定
图书信息中心报刊订阅(不含部门订阅报刊)由主管院长审批,列入部门专项经费解决。

二OO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报刊 杂志 规定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04年4月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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